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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质监局二道分局倾力帮助企业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2017.12.18

吉林省长春市吉盛伟邦股份有限公司是该市一家经营时间久、地缘优势好、客流货量大的民营家具商场。原来该商场的14部电梯(11部扶梯、两部货梯、1部客梯)于1999年先后投入使用,由于缺少专业管理人员,在多次的企业改制和重组过程中,电梯相关出厂资料完全遗失,导致所有电梯失去定期安全检验的法定报件,电梯安全问题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一块“绊脚石”。

吉林省长春市质监局二道分局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本着“发展是****要务,安全是****责任”的理念,决定把电梯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服务有机结合齐头推进。该局相关负责人多次带领监管人员以实地检查、异地约谈等方式,和商场负责人面对面进行隐患治理方案的研究和交流,将实际情况及初步解决方案报与长春市质监局机关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帮助解决。

长春市质监局分管领导对分局上报的隐患治理方案非常重视,要求将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安全隐患治理作为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大事来办,并立即召集相关业务处室、技术机构进行工作部署。

按照长春市质监局负责人的部署要求,二道分局联合二道区安监局、属地街道、市稽查分局等单位对吉盛伟邦股份有限公司电梯进行综合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采取紧急封停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通过翻阅省市特种设备审批原始纸质档案的方式,分别在2002年、2003年和2005年的档案中查询到这14部电梯的安全检测报告书。

在此过程中,二道分局主动联系长春市特检院,请求该院予以帮助支持。长春市特检院根据查找到的安全检测报告书,经过相关业务科室的审定出具办理意见:可以凭借往年的电梯安全检测报告书,向特检院提交电梯安全技术检测申报,如果电梯检测合格后,到市局行政审批中心补办使用登记证。


长春市质监局审批办通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绿色通道,受理了吉盛伟邦关于补办电梯使用登记证的申请登记。

长春市特检院对该公司14部电梯进行了检测,经过该公司的整改,特检院复检,并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吉盛伟邦股份有限公司14部电梯均具备了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手续的条件。

长春市质监局审批办依据检验合格报告受理了该公司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申请,并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二道分局在****时间到现场下达执法文书,解除14部电梯的封停状态。

至此,14部电梯恢复正常运行,商场和监管部门心头的“石头”落了地,此举受到商场负责人和职工的一致好评。


                                                                                                         转载于《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