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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应将电梯维保记录存档
2016.11.14

业主说小区电梯没检修,物业说已经进行维保了,孰是孰非?如果物业能出示电梯维保记录,是否检修一目了然;那如果物业没将维保记录存档呢?矛盾的产生似乎不可避免。由此可见档案的重要性,但很多物业公司却忽视了这一层,而只重视现场。为此,114,市南区物业办组织开展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制定了设备设施系统管理资料,业主来电、来访记录资料等17项应归档的资料条目,辖区近百家物业公司、200余名物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其实在《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有存档相关规定,但主要是涉及规划的相关图纸和业主名册等小区前期建设项目,后期管理方面并没有涉及。”杜希娟表示,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他们在该条例的基础上补充了相关问题,总共涉及设备设施系统管理资料(电梯、机械车库、消防、供电),业主来电、来访(求助、报修、投诉)记录资料、专业维修维保(电梯、消防、机械车库)17项目录明细。杜希娟表示,“从本月下旬开始,我们会对辖区内的物业公司进行档案管理方面的检查,重点检查老旧小区。”